1、弱电线缆采用穿金属线槽或电线管沿天花内明敷设或架空地板/地板批荡层内暗敷,当管线在隔墙上敷设时应采用暗埋敷设。
2、弱电线缆与电力电缆平行敷设时,有一方在接地的金属线槽或钢管中间距不小于300mm,双方都在接地的金属线槽或钢管中间距不小于150mm。
3、所有的光缆应单独穿管敷设,不应与其它线缆共管;当与其他线缆共槽敷设时,应在线槽内部设置隔板,将光缆与其他线缆分隔摆放;安防线缆与其他线缆共槽敷设时,应在线槽内部设置隔板,将光缆与其他线缆分隔摆放;各系统设备电源线应单独穿管敷设或在配电专用线槽内敷设,不应与其它弱电线路共管/槽。
4、所有管槽、机柜及弱电箱的金属外壳等均应作等电位连接,并与大楼的接地系统可靠连接。
5、所有弱电线槽在穿越防火分区、墙等处均应作防火封堵。
6、所有UPS供电的插座应用涂刷为红色明显标示,同普通插座进行区分。